(眼底荧光造影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眼底荧光造影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58818
项目名称:眼底荧光造影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眼科同步激光造影系统招标参数 造影系统 |
* 造影 光源:共焦 激光成像 |
图像 分辨率 : ≤ 5 微米 |
造影角度 :多种角度可选 |
* 屈光补偿 : - 24 D ~+4 0 D |
* 实时自动 拼图 :有 |
造影速度 : 单 FA 、 ICG : ≥1 0 幅 / 秒 ; 同步造影: ≥ 5 对 / 秒 |
造影模式 : 单 FA 视网膜造影 ; 单 IC G 脉络膜造影 ; 动态造影( FA 、 ICG ) ; IR 红外照像 ; FA+ICG 同步造影 ; ICG+IR 同步造影 ; FA+IR 同步造影 ; BR 蓝反光图像 ; AF 自发荧光 ; 虹膜造影 ; 动态造影 |
同步造影 :可进行 |
实时动态造影 :可进行 |
* 三维造影 : 有 |
* 虹膜造影:有 |
* 立体成像:有 |
造影质量 :具有降噪技术,造影图像质量高 |
瞳孔 要求: ≧ 3mm |
与 O CT 对位联机:联机系统可将眼底造影和 O CT 系统进行交互,实现 O CT 和造影的精确对位观察,组成多功能影像诊断平台 |
程序友好性 : 检查程序方便快捷,人机友好性高,最新触摸屏操作面板,方便操作 |
设备操作性:操作简单,设备头部轻巧,转动灵活,利于周边眼底的检查,医生在造影过程中可观察患者眼位和瞳孔状态,不受设备头部遮挡,方便与患者沟通 |
数据传输:同步进行数据传输,系统自动保存图像 |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验收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折扣)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09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须致电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备案事宜。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3. 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在文件递交地点进行自行解密。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09。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 陈工 024-62043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商贸国际B座1909
联系方式: 赵婧涵 024-88668867
邮箱地址: zhaojh_jessie@sina.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五马路支行
账户名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3301003109200039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婧涵
电 话: 135213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