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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沂源县鲁山片区农文旅基础设施改建提升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需求公示

· 2024-04-03

沂源县鲁山片区农文旅基础设施改建提升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沂源县鲁山片区农文旅基础设施改建提升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总预算金额为240.29万元,共分为一个包。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在Y015 K2+500-K3米处建设一处双向4车道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检测点,用于检测该路段车辆的超限超载情况,实现24小时检测,对超限超载行为起到有效的治理和震慑作用。 本项目系统整体由三大系统组成,分别是前端感知系统、数据传输网络、数据管理中心。前端感知系统由动态称重系统、监控和抓拍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轮廓检测系统、指示牌系统构成。数据传输网络负责系统组网,完成数据、视频、图片等数据传输与网络交换。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将超限检测点位相关数据的汇聚、处理、存储、应用、管理与共享,为治超管理平台提供网络环境和硬件系统支撑。 沂源县智能化车辆运输超限超载称重综合管理软件平台属于区县级平台,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接受前端所有站点数据进行汇总并对超限数据进行监管处理,另一方面,向市级、省级平台传输有关治超数据,打通交通执法部门全业务数据链条,实现部门间的业务协同。

三、论证意见

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合理体现等。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4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沂源信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荆山西路53号

电话(传真):0533-3223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淄博万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经济开发区南外环999号

联系人:丁雅琳

电话(传真)0533-3623999

3.监督机构: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淄博市沂源县祥源路清华园西北侧约50米

联系人:宋志新

电话(传真)0533-234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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