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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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设施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RCHX-2023-055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冯灵娟 | 联系电话 | 1919330393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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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2-26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2-28 0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28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2-28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设施采购项目001 | RCHX-2023-055 | 货物类 | 46696.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设施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若干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RCHX-2023-055
项目名称 : 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6696.00元。 投标人报价高于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 46696.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实施地点 :灵台县
采购内容 :采购 4架无人机。具体参数如下:
飞行器 | |
图片格式 | JPEG,DNG |
最大飞行时间 | 46分钟 |
数据传输 | Wi-Fi传输 |
最大抗风速 | 12m/s |
电池容量 | 62.6Wh |
机身重量 | 720g |
遥控器 | |
支持接口类型 | Micro USB |
操控方式 | 遥控器控制 |
遥控器 | 带屏遥控器 |
感知系统 | |
实时图传质量 | 1080p |
相机参数 | |
主摄像素数 | 4800万 |
前摄 CMOS尺寸 | 1/3.1英寸 |
副摄像素数 | 4800万 |
参数 | |
感知系统类型 | 多方向避障 |
主摄 CMOS尺寸 | 1/3.1英寸 |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 | 9km以上 |
视频拍摄能力 | 4K 60P |
内存卡 | 128G |
采购要求: 运至到甲方指定的地方,装卸、运输、搬运、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运输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按照指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
(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报告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给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20%。
三、 招标文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23年12月26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8日0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进行投标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清晰)。
2.资质审核: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质文件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环节(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8日08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四、 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至2023年12月28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2 1 0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2份(投标文件PDF存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18009333036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中学路 81号
代理机构: 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冯灵娟
联系电话: 19193303936
地 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2 1 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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