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工程智慧工地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工程智慧工地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RS2024-429-DX104),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工程智慧工地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部署时限要求 |
1 | 2024年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工程智慧工地技术服务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内容:提供智慧工地技术服务,其中包括:智慧工地全景成像AR管理平台、智慧工地客户端、球机视频监控服务、枪机视频监控服务、NVR录像服务、视频存储服务、数据传输服务、AI识别监测服务、车辆识别测速服务、噪声监测系统服务及运维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23727.36元人民币。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6月18日。
部署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金额23727.36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以邮件方式进行网上购买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电汇或到比选代理机构现场交纳(如采用银行电汇,收款方为比选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比选公告8.联系人方式,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3楼315会议室。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祝巍,联系电话:17767775399。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公开唱价,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协助进行远程线上唱价,具体要求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比选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22
项目负责人:祝巍、赵明城
电话:17767775399、15044084921
电子邮件:95698132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252545676@qq.com
比选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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