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第五中学合班教室建设项目 | 01 | 工程施工 | 22752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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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第五中学合班教室建设项目阳光采购公告
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拟对金昌市第五中学合班教室建设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第五中学合班教室建设项目,采购人为金昌市第五中学,代理机构为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拟对金昌市第五中学合班教室进行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资料)
2.2交货地点:金昌市第五中学(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庆阳路16号)。
2.3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2.4最高限价:227524.96元。
2.5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3.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2.3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4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3.2.5提供2023年06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3.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资格后审。
5.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5.1投标登记时间:投标单位于2024年04月23日11:00分至2024年04月26日23:59分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金昌市http://ggzy.jcs.gov.cn)在线报名。
5.2系统竞价时间:2024年04月27日09:00分至2024年04月27日15: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金昌市http://ggzy.jcs.gov.cn)发布。
7、投标人竞价须知:
7.1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金昌市招标投标限额以下项目阳光自主交易系统进行投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7.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7.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投标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7.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昌市第五中学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庆阳路16号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电话:13830589172
代理机构: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南昌路58号融馨佳苑16栋
联系人:杨毅 联系电话:15593505809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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