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防护与数据可视化系统委外开发及调试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202417-XJ05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人身防护与数据可视化系统委外开发及调试技术服务(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首付款: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档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30。
(2)验收款: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并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60。
(3)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1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扣留,质量保证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无息支付。
2.3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2.4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主要投标物资具有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时间要求事项 | 日期 | 具体时间(北京时间)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 | 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2日 |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3日 |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13日(不含)后另行通知 | / |
事项 | 具体方式 | 备注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 / |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 供应商可在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或联系采购人获取 | /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邮件方式,收件人邮箱:sjygkxj@crscd.com.cn | 采用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 SJY-202417-XJ05+供应商名称 |
开标方式 | 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 / |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裴志斌
联系电话:18600888020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人身防护模块开发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
2 | 数据可视化模块开发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
3 | 人身防护结构件研制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
4 | 软件部署及现场调试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概述1.1 产品概述在《铁路货运站场替代列车鸣笛警示作业技术研究》科研项目中,作业人员防护是科研项目重要研究内容之一,需要采集室外作业人员的实时位置信息,进而判断作业人员是否进入危险区域,采用告警形式通知作业人员,替代列车鸣笛。
人身防护模块实时采集室外作业人员的位置信息,并将位置信息发送给集中管控平台;集中管控平台进行位置逻辑判断,如果需要告警,将告警信息发送给人身防护模块,人身防护模块发送告警信息到室外定位工牌(每个室外作业人员配备一个)进行告警,若系统出现异常,室外定位工牌也可自行告警。
1.2 需求分析1. 集中管控平台与人身防护模块是通过网络连接,人身防护模块与室外定位工牌是通过4G网络连接。
2. 人身防护模块实时采集室外定位工牌的信息,包括设备ID、名称、类型、位置信息等,集中管控平台每秒获取一次;
3. 集中管控平台将告警信息发送给人身防护模块,人身防护模块将告警信息发送给室外定位工牌,室外定位工牌收到告警信息后进行【告警1】告警(告警方式待定);(注:【告警1】是告警类型1)
4. 如果集中管控平台和人身防护模块之间网络通信中断,人身防护模块通知定位工牌进行【告警2】告警;(注:【告警2】是告警类型2)
5. 若人身防护模块和定位工牌4G网络通信中断,定位工牌自动进行【告警2】告警,人身防护模块将中断信息(中断的具体工牌)发送给通号系统;
6. 人身防护模块和集中管控平台之间应具备双向心跳;
7. 人身防护模块和室外定位工牌应具备双向心跳;
8. 定位工牌告警类型分为两种:
【告警1】:系统正常,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告警;
【告警2】:系统异常告警,如网络中断,系统不具备防护功能告警;
1.3 功能分析1. 人身防护模块布置在阿里云,通过公网4G和定位工牌通信(通信由4G卡提供),定位工牌1秒发送1次定位数据;
2. CORS设备通过公网和人身防护模块通信;
3. 集中管控平台通过公网和人身防护模块通信(集中管控平台需要做网络策略和阿里云的固定IP联网),集中管控平台通过宽带或4G连接阿里云,双方通过http接口连接,人身防护模块为服务端。
4. 人身防护模块和集中管控平台连通后,每隔1秒向定位工牌发送告警信息。
1.4 主要协议一.人身防护模块和集中管控平台的网络协议
协议类型:http get/post;
接口鉴权:在请求头加Authorization字段内容为Bearer加密内容(固定账户,当前时间戳13位),账户,加密算法;
返回值code:200成功,500 失败;
data: 正文;
msg: 返回消息。
协议有两种场景,场景如下:
1. 拉取服务端信息:
接口地址:/gps/pull;
请求方式: get;
2. 客户端下发指令到终端:
接口地址:/gps/push;
请求方式 :post。
2、技术指标依据《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建设规范》,参照国内外计算机、网络、测绘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CORS系统设计方案、设备及附属和施工所参照的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见下表:
名 称 | 编号 | 批准单位 | 备注 |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建设规范 | CH/T2008 | 国家测绘局 | 2005 |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 GB/T 18314 | 国家测绘局 | 2009 |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 GB/T 12897 | 国家测绘局 | 2006 |
工程测量规范 | GB 50026 | 国家技术监督局 | 2007 |
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 | GB/T 16952 | 国家技术监督局 | 1999 |
卫星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 CJJ/T 73 | 国家建设部 | 2010 |
2.1人身防护模块技术指标
(1) 人身防护模块中定位设备的可用性、可靠性、兼容性、完好性等指标,如下表所示:
人身防护模块中定位设备技术指标
项目 | 内 容 | 指 标 | |
覆盖范围注1 | 导 航 | 铁路货运站场范围 | |
实时定位 | 铁路货运站场范围 | ||
定位精度注2 | 动态参考基准 | 地心坐标的坐标分量 | 绝对精度优于0.05m |
基线向量的坐标分量 | 相对精度优于3×10-8 | ||
实时定位精度 | 水平优于5cm | 垂直优于10cm | |
事后精密定位 | 水平优于5mm | 垂直优于10mm | |
导 航 | 水平优于0.5m | 垂直优于1m | |
可用性注3 | 导 航 | 95.0% | |
定 位 | 95.0% | ||
兼容性 | 卫星信号 | BDS、GPS、GLONASS、Galileo | |
差分数据 | RTCM 2.x/3.x | ||
接收机设备 | 目前主流厂商的北斗接收机 | ||
通信方式 | 实时用户 | 兼容专网、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的2G/3G/4G通讯方式 | |
注1:覆盖范围是指不顾及通信网络覆盖时,系统定位能够满足精度要求时的空间范围。 注2:精度数值为1倍中误差,定位精度指在CGCS2000坐标系中的精度。 注3:可用性指标为不顾及通信网络可用性条件下的指标。 |
(2) 人身防护模块需按照1.2需求分析完成逻辑功能;
(3) 人身防护模块需实现1.3功能分析中应具备的功能;
(4) 人身防护模块需按照1.4主要协议和集中管控平台实现网络互通;
2.2数据可视化模块技术指标(1) 结合天地图或高德地图对设别实时位置进行地图展示;
(2) 添加定位卡信息、绑定关联人员,支持修改及删除信息;
(3) 数据存储管理,便于追踪监管查询;
2.3软件部署及现场调试技术指标(1) 在现场安装工作开始,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全套技术图纸及说明书(包括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书)、测试记录。
(2) 在现场调试前,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调试计划、调试方法和调试要求报告,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试。
(3) 中标方应派遣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在现场的调试和开通。
(4) 中标方有义务定期向招标方报告调试进展情况,包括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5) 中标方在设备调试合格后,方可向招标方申请现场测试。
2.4人身防护结构件技术指标(1) 具备电源、无线信号强弱、音量大小指示灯;
(2) 具备开机、上道、下道按钮;
(3) 具备插接式充电接口;
(4) 防护等级达到IP66;
(5) 整机材质:塑材;
3、成果现场试用系统一套,包含以下设备:
1、 人身防护设备(包含人身防护报警系统、显示人员位置信息,制作完成人员定位工牌);
2、 数据可视化界面(数据传输,对实时位置进行展示)。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须签字盖章) | ||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并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供应商应按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质量标准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完成期限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合同条款 |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
3.1.1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 |||
3.2.1 | 评审要求 |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
3.2.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
4、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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