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数据专线业务合作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属沁水县安全监管单位,根据属地管理要求,需将矿井各类数据通过煤炭专网上传至沁水县应急管理局,目前已建设有一条数据专线上传至沁水县应急管理局,结合相关要求,现需申请一条带宽不低于30M数据专线,以实现专网数据稳定上传,以符合上传双链路热备的要求。
2、目的:
建设一条数据专线,实现矿方各类生产系统数据上传至沁水县应急管理局,与现有的数据上传专线实现上传双链路热备。
三、服务内容:
建设一条30M数据专线,通过现有的网络传输设备(安全路由一体机)完成与沁水县应急管理局的数据对接,实现各信息化系统数据上传至沁水县应急管理局,提供为期一年的数据调试及链路维护异常处理服务。
四、服务范围:
坪上煤业数据链路建设,数据调试对接、数据异常处理及维护。
五、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期限为1年。
六、服务质量要求:
数据传输稳定,与矿方现有的数据传输链路通过上传交换机实现链路热备,并通过链路切换试验,确保链路可正常热备切换。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提供数据上传链路传输线路情况说明及相关设备传输设备登录信息及IP配置明细。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配合完成机房内线路布放,跳接等相关工作。
八、技术要求:
1.网络传输设备:
(1)与本单位百兆核心上传交换机兼容使用;
2.网络传输链路:
(1)带宽不得低于30M;
(2)传输链路必须与现专网传输链路热备,并与沁水县应急管理局传输架构兼容。
(3)提供由核心上传交换机至沁水县应急管理局传输平台的链路。
3.提供数据调试服务:
(1)实现与沁水县应急管理局机房数据互联互通;
(2)提供传输链路中安全路由一体机、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服务,确保数据上传安全、稳定。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该合同为总价合同;
调整范围与方式:合同价款无需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付款条件:在完成服务项目并经验收后,买方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售后期满经最终验后支付(不计利息)。服务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链路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视财务状况向乙方进行支付。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十一、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煤炭专网传输链路建设及运维资质。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
监督电话:0356-3696283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电话:0356-3696329
都卫军 电话:0356-369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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