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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 2024-03-01

采购人: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和《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单位前来竞标。

一、采 购 人: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分析室

2)项目规模:污水进、出口总磷设备各1台、总氮设备各1台、COD1台、氨氮分析仪各1台、PH传感器各1个、SS传感器各1个、进口电磁流量计1个、出口超声波各1个、取样泵各1台、出口明渠流量计各1个及配套的数采仪等数据传输设施。

四、采购范围:污水进、出口总磷设备、总氮设备、COD设备、氨氮分析、PH设备、SS传感器设备、流量计、取样泵及配套的数采仪等数据传输设施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等运维工作。

五、服务期要求: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运维管理要求:

1、要求运维单位中标后需在陕西省内成立专门运营管理团队,配备备用的应急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仪、专用车辆以及必要的维修工作条件。

2、要求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3、要求运维单位在接到关于自动监控设备故障的信息(来电、电子邮件、信函、短信、传真等)后,需30分钟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规定时间内未解决,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现的责任、罚款由运维单位自行承担。

4、设备所产生的所有废液全部由运维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费用由运维管理方自行承担。

5、设备维修所更换的配件和运行所需的试剂均由运维单位自行承担。

6、要求运维单位储备足量的备品备件和运行试剂,以备设备故障时及时更换。在故障配件无法及时采购、更换,导致该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时,运维单位应免费提供备设备,直至该设备修复。

7、要求运维单位配合监测站的比对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该过程中所需的试剂、材料由运维方自行承担。

8、要求运维方建立并保存运行记录台账,真实、完整记录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建立并保存完善、规范的技术档案和运营档案。

七、最高限价: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最高限价 25.0万元(大写: 贰拾伍万整 )。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8.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范围。

2、具备环保在线监测设施运维资质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应具备水环境自动监测运行工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20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 202201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投标人须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推36个月)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日处理规模为1万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在线监测运营业绩或同类污染源在线监测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必须合规、有效。

8.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环保在线监测设施运维资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推36个月)内日处理规模为1万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在线监测运营业绩或同类污染源在线监测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原价外,其它资料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服务期满半年后20日内支付至合同额的50%,服务期满一年后20日内支付至合同额的100%

十、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不可自行编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的装订:响应文件须用A4 纸打印,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响应文件份数共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所有副本封装一袋,正本封装一袋。供应商应自行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标袋需注明报价单位、时间并加盖法人章及公章(鲜章)。标袋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未按上述规定密封、装订并提供要求份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报价时按照采购人提供报价文件格式进行一次性报价。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报价单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格式,报价应注明税率(需与付款时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一致)。

十一、定标原则:

1、依据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依法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城投公司专家库专家共三人组成。

2、采购小组对合格报名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审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下一步评标,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3、对合格投标单位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合格投标单位其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标。经采购小组综合评比后,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出现并列时,依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及信誉等由采购小组择优选定。

十二、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311000时至351700时止

地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205

联系人:王志平 联系电话: 17792431734

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递交时间:响应报价文件应密封胶装,标袋需注明报价单位、时间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024312900时前提交至杨凌示范区五胡路西段城投大厦509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四、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建立城投公司采购及采购工作投诉举报平台。

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29-87038838 联系人:徐晓娟

邮箱:1146857658@qq.com

采购程序举报电话:029-87075807 联系人: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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