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载北斗定位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6 月 29 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Q2023-Y-C-004-001
2.项目名称:车载北斗定位租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0万元
5.采购需求:
5.1 服务范围: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下辖各大队,派出所,交警大队及各中队。
5.2 租赁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 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简要) | 数量 |
1 | 北斗定位终端 | 1 、终端技术参数 工作电压:DC9V ~ 90V 工作电流:<60mA ( DC12V ) 温度与湿度:热带气候条件下,-20℃ ~ +70℃,20% ~ 95% 备用电池:3.6V/350mA 2、 4G 通信模块参数 工作电压:DC3.4V~4.5V 峰值电流:3A 工作温度:-40℃ ~ +85℃ 支持频段:LTE-FDD: B1/B3/B5/B8 LTE-TDD: B34/B38/B39/B40/B41 GSM: 900/1800 MHz 3 北斗双模定位模块参数 工作电压:DC 1.65V ~ 3.6V 工作电流:<50mA 热 启 动:<5S 冷 启 动:<60S 波 特 率:115200bps 时间脉冲:1PPS 定位精度:<2cm+1ppm 通 道 数:136 工作温度:-40 ~ +85℃ 跟踪灵敏度:<-163dBm | 886套 |
5.3 租赁设备配套服务:
(1)全部租赁设备均须接入苏州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类公务车北斗定位系统;
(2)供应商负责为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
(3)租赁服务期限内设备及数据传输出现问题2小时之内响应,一般故障24小时完成维修,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第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4)后端平台配套服务内容:系统平台每日运行状况巡检、维护,系统车辆数据录入、核对、校验;系统设备车辆统计、分类、汇总;前端工作(新装、维修、更换、报废)的后台对接,录入、核对及校验;系统平台内前端设备运行状态巡检,筛查;前端设备运行状态的周报表的统计、汇总。
(5)前端平台配套服务内容:新装车辆的线路排查,取电接线定位,设备安装位置选取,设备固定,设备天线布施。维修内容:设备取电故障排查,设备上电工作状态检查,设备信号状态确认,设备参数与配置校对。更换车辆内容:原车设备安装位置查找,设备接电终止,接电口处理,天线拆除。新车设备安装位置,取电接线定位,设备安装位置选取,设备固定,设备天线布置。报废车辆:原车设备安装位置,设备接电终止,接电口处理,天线拆除。前端设备周期性(每半年)巡检的进行。
(6)数据流量:提供szgajk.js与cmiotszgajk.js的两个节点的APN流量卡服务。提供不少于2G/月/卡的流量服务。所提供流量卡必须能与32.90.9.227地址互通。
(7)设备移机服务:服务期限内定位设备移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5.5服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6.合同履行期限: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系统接入起叁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 16 日至2023年 6 月 26 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9 时30 分;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 6 月 29日9 时30分;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3、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不参加网上开标(开启)会不直接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但是供应商需要保持领取招标(采购)文件领取人及授权代表手机畅通。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2、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5225661-68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联系方式:0512-68087208
3、质疑及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雨、张茂松、赵猛
电话:0512-68087208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6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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