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期限:2025年3月31日之前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
合同签订生效后 | 合同价款30% |
服务完成后并验收合格 | 合同价款70%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
项目背景:沈阳市智慧机关事务大数据平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子项目(简称市直资产智慧管理平台)2021年经市大数据局批复同意进行建设,2022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市直资产智慧管理平台建成以来,以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过紧日子为宗旨,服务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提高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截至2024年3月,通过管理平台公物仓功能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在优化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
《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机管发〔2023〕10号)第五条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管。《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管办发〔2023〕31号)要求,创建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最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并促进成果在机关事务行业共享共用,助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清单
1 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1.1 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国评组函〔2022〕43号)以及《国管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国管法规〔2024〕23号)有关要求,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首批示范单位,对照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评价指标(2024年)要求,为实现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评审目标,实现全过程、多层次、动态化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实现资产有效利用和数据共享共用,助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建立国有资产数据管理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公物仓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系统衔接进行数据归集,形成资产数据集。 建设动态智能分析平台,基于资产数据中心,结合BI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实现资产数据的分析与利用、灵活查询,并提供数据导出、图表分析功能,为资产管理人员、审核人员、主管部门提供多样化的数据分析结果。建设沈阳市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平台门户,建设智慧机关对外资产信息发布门户和对内资产信息管理门户,打造资产数据面向市民的信息展示窗口和面向管理人员的资产管理窗口,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设资产业务系统移动APP平台,建设横跨各类资产业务系统的移动APP平台,从使用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主管部门等多个维度实现业务应用及数据贯通,如:资产移动审批、移动盘点、移动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衔接电子签章系统,通过衔接电子签章系统,在事项审批过程中,系统可根据当前用户权限自动获取签章信息,并自动将公章嵌印在指定位置。
1.2 项目建设规模
市直资产管理系统主要针对沈阳市市直所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共计278家单位。
1.3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沈阳市智慧机关事务大数据平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系统覆盖沈阳市市直所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共计 278 家单位,实现全过程、多层次、动态化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及数据共享共用。
重点建设国有资产数据管理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包含资产管理平台、公物仓管理平台、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形成资产数据集,结合BI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实现资产数据的分析与利用、灵活查询;建设统一门户包含对外信息发布门户、对内资产管理门户,打造资产数据面向市民的信息展示窗口和面向管理人员的资产管理窗口;建设横跨各类资产业务系统的移动 APP 平台,从使用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主管部门等多个维度实现业务应用及数据贯通。
2 系统需求
2.1 系统业务功能需求
2.1.1 基础信息集成需求
基于整合系统并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的基础需求,平台门户系统应实现组织机构信息、用户信息、角色信息、权限信息等基础信息的统一维护与管理。
系统在实现子业务系统门户集成的基础上,还应实现工作动态、最新政策、图片轮播等功能需求。因此,系统应包含内容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此功能及时对门户首页展示内容进行维护与发布。
系统管理员登录进入平台门户系统后台后,可对门户系统首页信息进行维护、调整。经发布后,可将信息同步到各版本门户系统首页中。
功能模块:
(1)组织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后台门户管理实现对实现用户的权限控制,包括系统功能权限、角色权限、多组织机构权限、系统资源权限等。根据用户需求,为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同时针对门户展现内容进行统一管理。
(2)新闻资讯发布:系统管理员通过信息管理-新闻资讯向对外消息发布门户发布新闻资讯,根据上传图片,自动设置轮播图。
(3)通知公告发布:系统管理员通过信息管理-通知公告向对内资产管理门户发布通知公告。
(4)通知公告-对外门户发布:系统管理员通过信息管理-通知公告-对外门户向对外消息发布门户发布通知公告。
(5)政策法规:系统管理员通过信息管理-政策法规向对外消息发布门户发布政策法规。
(6)公物仓信息公开:系统管理员通过此功能向对外信息发布门户发布公物仓公开信息。
2.1.2 平台门户需求
系统需建设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对系统访客和系统用户进行差异化处理。同时,针对系统用户需经过系统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用户角色认证、权限认证后,向其开放权限范围内的信息权限、数据权限、系统功能权限等。
(1)针对系统访客,用户可直接进入门户系统首页中,查看对外公开信息。
(2)针对系统用户,用户需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用户角色、权限认证后,方可进入到门户系统首页中。系统会根据上述认证结果自动展示权限范围内的门户信息及数据信息,并可跳转到相应的业务系统中。
功能模块:
(1)首页:对外门户首页是市机管局与公众交流的重要平台,通过发布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方式传递政府的声音,增加政务透明度,同时通过处置信息公开、出租信息公开的方式,方便公众快捷查询机管局各类资产交易动态。
(2)通知公告:采用列表形式展示系统管理员发布的通知公告。
(3)新闻资讯:采用列表形式展示系统管理员发布的新闻资讯。
(4)处置信息公开:与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衔接,使用列表形式展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沈阳市直单位资产处置公告信息,同时支持跳转到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处置项目详情。
(5)出租出借公开:与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衔接,使用列表形式展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的沈阳市直单位有资产出租信息,同时支持跳转到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出租项目详情。
(6)政策法规:采用列表形式展示系统管理员发布的面向公众的资产政策法规。
(7)内部登录:对内资产管理门户登录页。
(8)内部门户首页:系统首页整合资产管理平台、房产管理平台快捷入口。同时通过列表或图表方式展示用户的待办事项、通知公告、管辖资产等信息,针对基层单位、主管部门、机管局所承担的职能差异,根据其数据权限对其首页展示的数据进行合理过滤。
(9)单位内部政策法规:采用列表形式展示系统管理员发布沈阳市直单位内部资产政策法规。
(10)单位内部通知公告:采用列表形式展示系统管理员发布沈阳市直单位内部资产通知公告。
2.1.3 动态智能分析需求
结合BI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实现资产数据的分析与利用,为资产管理人员提供多样化、可视化的数据分析结果。驾驶舱维度如下:
(1)机管局监管维度。
(2)分析结果维度:
数据概览:提供数据的整体概览,包括总量、增长率、分布情况等。
趋势分析:分析数据随时间变化的趋势,预测未来的可能情况。
关联分析:分析不同维度之间的关联关系业务洞察
(3)房屋资产概况。
(4)车辆资产概况。
(5)公物仓资产概况。
功能模块:
(1)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资产总体驾驶舱:为机管局提供资产占有量、重点资产使用情况、近五年资产分析、公物仓广场资产分布情况、各类资产占比、房屋类型分析等多维度资产数据分析图表。
(2)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公物仓驾驶舱:提供公物仓仓内资产分类分析、公物仓广场分析、仓内资产来源分析、年度公物仓资产出仓分析、年度资产申请入仓分析、仓内资产成新率、仓储类型分析、资产出仓分析等多维度分析视角
(3)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房屋驾驶舱:采用图表形式展现房屋总量、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其他用房总面积。从状态、资产业务、产权等维度分析房产管理信息。
(4)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车辆驾驶舱:对车辆用途、车辆使用状态、公务用车等维度进行分析,为单位提供多样的资产管理视角。
(5)沈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单位驾驶舱:为基层单位提供单位内部资产分析大屏,从资产整体分析、单位人均办公家具配套、单位人均设备配置、资产分布/变化分析、房屋资产分析等维度展现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6)即席查询: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地选择查询条件,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选择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2.1.4 移动审批需求
系统应提供移动审批功能,审批岗用户可通过平台APP系统对权限内的相关业务系统的审批待办事项进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1)平台APP系统与平台门户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用于用户登录信息的统一身份认证及权限分配。
(2)平台APP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用于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审批信息的同步共享,实现移动办公。
(3)与电子签章系统衔接。
平台APP系统在进行事项申请、事项审核、事项审批过程中,可根据当前用户权限自动获取签章信息,并自动将公章嵌印在指定位置。
功能模块:
(1)资产业务移动审批:拓展移动APP审批业务范围,新增资产验收入库、固定资产转存货、资产退库交回等资产审批业务。
(2)公物仓业务移动审批:拓展移动APP审批业务范围,新增公物仓入仓、退仓、出租出借、处置等公物仓资产审批业务。
(3)精细化管理业务移动审批:拓展移动APP审批业务范围,新增部门内部资产处置、部门资产调转、新建资产信息卡等精细化管理审批业务。
(4)功能优化调整:对移动APP审批中心进行优化,调整待办业务、附件展示逻辑,提高移动APP审批中心易用性。
2.1.5 资产地图可视化需求
在二期建设过程中结合沈阳市机管局本级资产数据及房产数据导入CAD并快速建模,资产数据形成空间动态展示、可视化展示。同时采用二维地图形式标记沈阳市全部市直单位,通过点位标记展示单位资产总体情况与明细清单。
功能模块:
(1)资产地图管理:采用二维地图形式展示沈阳市全部市直单位位置,用户通过点击地图上的点位标识,可以定位沈阳市市直单位所在位置,展示单位资产总体情况,支持地图漫游、查询、穿透查看资产明细等功能。
(2)建模管理:结合沈阳市机管局本级资产数据,对本单位楼栋、楼层、房间进行图形建模,形成空间可视化展示。同时,上述模型数据关联单位信息、资产信息,可以展示单位占有房间情况、房间内资产情况等信息。
2.1.6 资产平台升级需求
根据沈阳市智慧机关事务大数据平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的整体规划,在二期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对资产系统沈阳市机管局本级精细化管理 日常管理功能 公物仓管理功能等部分进行优化升级。
沈阳机管局本级精细化管理功能模块:
(1)资产验收入库:对资产验收入库功能个性化调整,部门资产管理员新建资产验收入库后,经单位资产经办岗审批通过后,完成资产卡片新建操作。
(2)名下/管辖资产查询:名下资产查询用于使用人角色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资产,可通过详情按钮查看资产详细信息。
(3)资产卡变动:在现有信息卡变动功能基础上进行调整,单位资产管理员、部门资产管理员仅可对管辖权限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变动。其中,部门资产管理员发起的变动业务仅支持一般信息变动,主要针对使用人(本部门内)、品牌、规格型号、备注等信息进行调整。
(4)资产维修维护:记录本次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以及维修费用财政在现有功能基础上进行调整,单位资产管理员、部门资产管理员仅可对管辖权限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维修维护。其中,部门资产管理员可对管辖资产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申请,并提交至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批。
(5)资产内部调剂:部门资产管理员可通过本功能向单位经办岗提起内部调剂申请,单位经办岗、接收方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批通过以后完成资产内部调剂。。
(6)资产盘点管理:部门资产盘点功能可辅助部门实现对本部门资产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全部或部分的清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单位资产管理员创建并下发资产盘点任务,然后部门资产管理员完成资产盘点。
(7)资产内部处置:部门资产管理员可通过本功能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申报,由单位资产经办岗审核。单位资产经办岗审核后可以通过资产处置功能选择资产内部处置申请提报单,进行资产处置。部门内部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报废、损失核销、无偿划转、转让、对外捐赠、置换、其他。
日常管理功能模块:
(1)资产处置管理:基于现资产处置管理功能进行优化调整,单位资产经办岗进行资产处置时,既可以选择通过资产内部处置申请的待处置资产,也可以选择本单位全部资产。
(2)出租出借管理:基于现出租出借管理功能进行优化调整,单位资产经办岗提报出租出借时,可以重复选择同一张房屋资产信息卡。此外,出租出借执行时一张申报单中的资产可以分多次执行。
(3)资产查询中心:在原资产系统基础上扩展资产查询维度,新增资产明细查询、业务综合查询、折旧查询等新的查询模块、查询功能。此外,根据管理单位范围的不同以及数据权限要求,系统分别为部门、基层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设定了不同口径的查询功能。
(4)房产数据核查:以产权单位维度,资产系统将房屋资产信息卡实时推送至房产系统。房产系统在维护楼栋、房间信息时需要关联房屋资产信息卡。资产系统提供查询功能,以房屋信息卡为维度,查询其与房产信息关联情况、面积差额情况等。当已关联的房屋卡片发生变动、减少等业务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