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信盟2024年全账龄仲裁调解服务商采购补充招标-律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信盟2024年全账龄仲裁调解服务商采购补充招标-律所】
二、项目简介
2.1采购内容:通过与仲裁委或仲裁调解中心直接或间接合作,以仲裁委线路和名义进行电话调解工作。。
2.2入围有效期:中标供应商自接到《入围通知书》且招标人决定与入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通知之日起180天完成合同签署
2.3评审方式:(请在适用处打√或填写■)
■符合制。不做供应商数量限制。
□有限数量制。经评审,【□排名前()名;□综合得分不低于()分】投标人取得入围资格。
2.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特别是第三条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投标人采取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假借第三方资质等)规避或变相规避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入围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该项目的所有合同合计缴纳5万保证金。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禁止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主体间存在关联关系)
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律所负责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4) 投标人须接受重庆信盟科技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要求;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与分包,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庆信盟供应商黑名单库,半年内未被淘汰;
6) 投标人处理我司案件的人力在10人以上(含);
7) 投标人须正在与仲裁委合作金融调解;
8) 投标人合作的仲裁委可为案件调解提供专用的外呼线路,短信通道;
9) 投标人需具有固定调解场地(投标人自有或仲裁委提供);
10) 投标人须提供1家及以上持牌金融行业合作业绩(有效期内);
11) 投标人须提供合作承诺函;
12) 投标人需满足信息安全管理部金融调解供应商信息安全资料审核表格要求;
13) 投标人需满足信息安全管理部金融调解供应商尽调表要求
14) 投标人3年内不得有群体性客诉事件、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15) 投标人(含律所负责人)1年内不得有涉黑涉恶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负面舆情新闻。
3.2仅接受总所的投标的要求,原则上不接受与总所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律所参与投标;
3.3本项目入围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尽调材料、投标文件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即尽调复核;未通过招标人尽调复核的投标人,将不具备入围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报名材料包括:
1) 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加盖公章);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最新版,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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