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激光测量设备租赁与激光传输分析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XX激光测量设备租赁与激光传输分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XX激光测量设备租赁与激光传输分析
招标编号:ZC24K250503
项目概况:本项目需乙方按节点提供强激光光强测量设备租赁与激光传输分析服务,租赁1套光强激光光强测量靶斑仪,置于外场地面开展试验。分析强激光空空、空海传输特性,提供不同适用场景下的光强测量方案,并构建大气传输特性数据库,提供数据分析服务。本项目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实施方案评审,生效后3个月内交付数据库构建方案、理论传输分析、测量方案,后续根据甲方试验进度提供测量靶斑仪及数据分析和数据库优化服务,靶斑仪租赁后有效使用时间约1个月,具体以试验进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内审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投标单位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类似激光测量设备研制或租赁业绩,同时应具备类似激光测量数据处理分析保障项目的业绩,投标文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提供相应承诺书,提供公司股东与招标人有关人员关系的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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