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公告
山丰(金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山丰(金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73个高清网络摄像机、3台硬盘录像机、50块监控硬盘、4台交换机、12台POE交换机、4台数据传输服务器、2个机柜的集成服务工作;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辅材的采购、安装、调测工作,项目的质保期限为2年。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分包情况等]:山丰(金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73个高清网络摄像机、3台硬盘录像机、50块监控硬盘、4台交换机、12台POE交换机、4台数据传输服务器、2个机柜的集成服务工作;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辅材的采购、安装、调测工作,项目的质保期限为2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5330.4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1日 。
获取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东区电信局(人民东路1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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