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联系人 | 张学舜 | 联系电话 | 0943-5936293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招标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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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泰县中泉镇曾家湾桥建设工程001 | 001 | 施工 | 1998383.00(元) |
景泰县中泉镇曾家湾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景泰县中泉镇曾家湾桥建设工程已由白银市交通运输局以(白交发〔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一、招标单位: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编号:GC_012908_001
三、项目名称:景泰县中泉镇曾家湾桥建设工程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预算控制价:
1.001标段:1998383.00 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1个四级及以上农村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人企业)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之前连续3个月在其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之前连续3个月在其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且未参与在建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并出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格式自拟)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4投标人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6.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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