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白银市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联系人 | 赵彦琪 | 联系电话 | 15343671996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招标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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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湾乡强湾村印子湾小型水利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001 | 001 | 施工 | 189117.86(元) |
强湾乡强湾村印子湾小型水利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现对白银区武川乡红岘村、中山村玉米饲草产业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单位:白银市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BYQQWX-20240809
三、项目名称:强湾乡强湾村印子湾小型水利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预算:189117.86元
六、项目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改迁白银区大环境绿化供水管道长600m,其中新建DN250PE输水干管(1.6MPa)长265m,拆除及安装DN250UPVC管道335m;新建进地跨路涵管38座。(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2、总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3、建设地点:强湾乡强湾村印子湾
4、质量标准:合格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条第4-6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7、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8、投标单位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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